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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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公文宝典 2023-08-27 9 4 13.73KB 8 页 10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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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缴费工作方案
税务广西区税%广西
治区保障关于2023 度城居民本医
2022 9
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
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 2023
年 度 城 乡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费 集 中 缴 费 工 作 的 通 告 》
2022 14
关于2023 年度居民本医保险中缴
作的通知》(钦市税发)〔202227 号)和《关于做好钦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
知》文件精神,为平稳有序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费集中缴费工作,进一步提高征缴服务工作质效,圆满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降低征缴成本,节约缴费人时间,减轻缴费人负担,推进
征缴工作顺利开展为目标,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费征缴工作在衔接机制、部门配合、措施方法等方面存
在的问题,积极创新征缴手段和方式,理顺管理职责,堵
塞管理漏洞,提高征缴质效和水平,力争在参保覆盖面、
基金征收、管理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根据上级工作部
2023 年度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达到
2.94 万人以上。
二、参保登记
(一)初次参保
1.本辖区城乡居民,提供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在户籍所在
地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户籍不在钦州,但属于钦州户籍家庭成员的事实居民
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村(社区)出具证明后,在居
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户籍不在钦州,但长期居住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凭《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在居住地村(社区)参
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连续参保
城乡居民续缴 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
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经办服务窗口应认真核对参保人
员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确保参保信息真实、完整。
三、个人缴费及补助标准
广西壮族%广西
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 2022
城 乡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 桂 医 保 发
202230)号,2023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按 350
元的标准缴纳。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按年度一
次缴纳。特殊人群、脱贫人口、监测对村低收
口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区有关政策执行。
(一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
2023 630 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 350
2023 71日至 12 31 参保缴费的,由个人一次
纳个人缴费标准 350 及当年财政补助标准的费
点优抚%城计划生育
独生子女父母及等人员,2023
度的参保缴费实行政府全额代缴。
家庭重病残疾、年60
以上年人、18 周岁成年人等人员,在 2023
630
60%给予缴费补助
不稳定人口、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以
监测和脱贫人口(2014 2015 退出户)。
摘要:

镇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的通知》(钦市税发)〔2022〕27号)和《关于做好钦北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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